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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学习朗读活动第十三期
作者: 人文体育学院 | 2024-08-23

  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引领广大学生自信自强、守正创新,踔厉奋发、勇毅前行,我院学生党支部特开展“一起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”线上诵读活动,欢迎大家收听! 

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2-12 田亚杰


诵读原文:

第三十六条 

 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,情节较轻,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,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;情节较重的,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。

第三十七条

 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,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:

  (一)对有严重违纪行为,应当给予开除

党籍处分的,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,开除其党籍;

  (二)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,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,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。

第三十八条

 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,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,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,开除其党籍;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,作出违犯党纪的书面结论和相应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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